2006-06-11

「勉強別人 理所當然」我不同意

商週 964 2006.5.15 P12 作者: 何飛鵬

GOOGLE上面查一下,發現已經有很多人發表看法,然而,持反對意見的不多。

 

作者表示,「勉強別人做事」是他這輩子花最多時間學習的事情,他發覺,幾乎沒有一件事是別人樂意去幫你的,每一個人都是在他人不斷的催促、不斷的說服、不斷的溝通、不斷的哀求之下,才完成某一件事。

「勉強」用各種不同的形式存在:

最粗魯而直接的勉強,是命令。

文雅、含蓄的勉強,叫溝通。

詭詐的勉強,叫欺騙。

用好處去勉強,叫引誘。

炫惑的勉強,叫廣告。

不斷的勉強,叫鍥而不捨。

勉強是一切的事務的原動力,任何工作、任何任務都需要不斷的勉強自己、勉強別人,才能夠完成。

 

我總認為,勉強是達成工作的手段之一,是與他人互動的一種方法,對方有絕對的拒絕勉強的權力,怎能說是「理所當然」呢?!用「勉強」來描述工作的手段,很令人感到不喜歡,而「理所當然」的用法,也讓人覺得太鴨霸了,好像是為自己的行為合理化。

 

完成工作是一種責任,如何與他人溝通,一起將任務達成,是一種藝術,也是一門學不完的學問。至於是不是勉強他人,則端看個人的功力了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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